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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青年拔尖人才”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01 浏览量: 编辑: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试行)》(浙农林大〔2013〕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青年拔尖人才”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编全职在校工作。

(二)具有远大的学术抱负,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三)学术思想活跃,重点围绕学校“1030工程”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思,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

(四)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通过几年努力,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方面有望作出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五)年龄及学术基本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同一学科发表(含已接收)自然科学类: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20,或代表作影响因子超过4,或SCI二区及以上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浙江大学认定的权威级期刊,下同)。

⑵作为主持人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同一学科发表(含接收)自然科学类: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30,或代表作影响因子超过6,或SCI二区及以上论文5篇以上;人文社科类: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

⑵作为主持人获国家科技奖。

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的,须间隔一年再报。

二、推荐名额

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2人。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学科(系、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所在学院和科技处共同对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查后,报人事处复核。

(四)请校外专家评审。

(五)学校评审。

(六)学校公示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育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

(二)《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育人选申请表》(附件2)4份

(三)佐证材料1份,三篇代表作3份。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学科(系、部)、学院(部)、科技处签署意见,于2015年4月13日前报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4),并将上述表格和代表作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yxyzzrs@126.com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87760023(9200023)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育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2.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育人选申请表

附件: 附件1-2.rar

组织人事部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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