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docx
各系(部、中心)
现将《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做好推荐工作。
请以系(部、中心)为单位申报,根据文件要求,将申报书的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7日上午11:00前报送组织人事部404办公室,进行审核遴选。
联系人:李老师(9200023)
附件:《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