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6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申报条件
本部可推荐候选人2名。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属高等院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二)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属高等院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2)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
2.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
3. 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我院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兼顾学科覆盖面。推荐人选应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可暂不推荐。
4. 各学院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办认真审核,确保推荐的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且及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于9月20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1份(内容应一致)报组织人事部。逾期不予受理。
1. 申报书,双面打印;
2. 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无需打印;
3. 附件,单面打印,用夹子夹好。
附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附件目录(要求每项有对应页码,页码暂用铅笔编写);
(2)推荐单位公文(请留出1页空白,学校将为上报人选添加);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李老师(行政楼404室)
电 话:87760023(9200023)
电 邮:jyxyzzrs@126.com(或QQ在线发送给李老师)
附件: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17年9月16日
附件: 附件: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