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关于落实好省部属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与《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协调会会议纪要》(〔2018〕2号)文件精神,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落户、购房资格、子女教育、车辆进杭通行证、留学回国人员小客车指标等同城待遇,详见《关于服务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的操作细则》(见附件1)。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老师可以申报。
1、具有省直事业编制人员。
2、国家、省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请材料
1.《省部属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表》(见附件2)
表中“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
2.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三、申请审核
学院组织人事部、本部人事处对申报人提交申请表信息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后本部统一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育厅。
四、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于今天(7月15日)下午15:30前将申请表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统一交到行政楼404,并把电子版申请表、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和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3)发至邮箱:jyxyzzrs@126.com。
附件:1.关于服务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的操作细则
2.省部属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表
3.申请人员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