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绍市委发〔2016〕38号)、《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绍市委发〔2017〕106号)等文件精神,推进绍兴企事业单位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加强绍兴本土科技人才培养,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绍兴市科协决定2019年继续对全市科技人才进修实施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进修资助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和单位紧缺岗位科技人员,其中建有绍兴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企业科协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资助对象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资助方式
计划安排20万元资助经费用于不超过20家相关单位科技人员到对口的产学研机构进修,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根据实际进修产生费用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资助。成功派出的进修人员超出资助部分的费用自理。
三、进修方式及渠道
进修人员必须带项目、带课题进修,且专业对口,可采用短期挂职进修、联合技术攻关、师徒结对等形式。进修渠道由进修人员自行联系落实。
四、其它
1.申报资助人员提交《绍兴市科技人才进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于2019年3月4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4办公室)。绍兴市科协择优对拟资助的进修人员给予反馈意见。
2.申报资助对象应按申报计划切实开展进修,市科协将对开展进修情况进行追踪,对按计划执行的,市科协给予资助。
3.进修人员于2019年10月15日前向绍兴市科协提交进修总结、进修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培训费、学费、路费等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费用支出清单)。
4.市科协根据各单位用于科技人员进修实际支出情况于年底前直接拨付补助经费到进修人员所在单位。
组织人事部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