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接浙江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通知(浙经信人事便函[2018]46号),商请推荐正高级工程师和机电制造、信息技术、化工、轻纺、能源与原材料等5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存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自我推荐、学校审核并推荐、报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终审确定入库专家。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2.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综合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中,推荐为正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的,需取得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并任职5年以上,推荐为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的,需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并任职3年以上。
3.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年龄在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的)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
1.受邀参加浙江省工程系列有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并对参评人员客观公正作出评价。
2.为浙江省工程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对所知悉的工作决策事项及资料有保密义务。
四、推荐人员材料
自我推荐人员填写《浙江省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表》或《浙江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于4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jyxyzzrs@126.com,其中,自我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还需交纸质推荐表一份。
附件:1.浙江省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2.《浙江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