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位于浙江省中部偏北,北邻杭州,南临义乌,区域面积2311平方公里,现辖27个镇乡(街道),户籍人口108万,常住人口150万。距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半小时车程,距上海港、宁波港2小时车程,多条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建有50公里城市三环线。诸暨,有二千多年的建城史,文化底蕴深厚,是越国故都、西施故里,是一座人文荟萃、名人辈出的历史名城。诸暨,是长三角最受欢迎的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城乡生态环境优美,是一座山川秀美、名胜众多的美丽之城。诸暨,是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平安县市,是一座文化繁荣、社会稳定的和谐之城。诸暨,是浙江省首批工业强县市,是中国袜业之都、珍珠之都、香榧之都,有15万家市场主体,居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第13位,是一座经济发达、民殷商富的活力之城。诸暨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求贤若渴的诚意,真诚邀请天下英才来诸暨创业,来诸暨发展,来诸暨圆梦!
为大力引进诸暨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动诸暨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为我市率先实现“两个高水平”提供人才保障,现就暨阳“533英才计划”第二批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和类别
主要为环保新能源、智能装备制造、铜加工及新材料、时尚产业、信息经济、生命健康、现代住建、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新兴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以及文化旅游业、智慧城市、人文社科等领域。申报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大类,创新人才是指到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创新、科学研究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市注册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突出领军型人才项目、产业化成熟项目、企业(上市公司)合作项目、创投资本进入项目“四个优先”导向。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3月1日后出生),非华裔海外人才可放宽到65周岁(1953年3月1日后出生)。
(一)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以上学位。
2.申报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 申报人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申报人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4.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优先推荐。
(二)创业人才条件
1. 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 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和至少1名核心成员一般应有海外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 创业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市场前景较好。
4. 申报人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对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绍兴“海外英才计划”的专家原则上不再参评暨阳“533英才计划”。
三、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1.对入选暨阳“533英才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按A、B、C三类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人才奖励;对入选项目实际落户我市的,再分别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助,专项人才奖励和项目资助拨付方式按照《诸暨市关于暨阳“533英才计划”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诸人才办〔2018〕3号)文件实施。
2.对落户的创新人才,属长期合作的,需在2018年4月20日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或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岗,引进后一般应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属短期合作的,需在2018年4月20日前办妥相关引进手续,并与诸暨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且每年在诸暨工作2至9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对落户的创业人才,除项目启动资金外,配套提供期限三年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场地或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租金补贴,提供期限两年在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内按同期基准利率的全额贴息。
4.社会力量引才奖励。鼓励个人、企业、中介机构和海外引才工作站等参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推荐的引进对象入选暨阳“533英才计划”人才的,按A、B、C三类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5.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类奖项。入选暨阳“533英才计划”的人才项目符合国家、省“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或各级各类人才、科技项目申报条件的,优先向上推荐,并安排专人帮助指导申报,同时优先推荐“市长奖”、“绍兴市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
6.享受优质配套服务。入选暨阳“533英才计划”的项目在诸暨落地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全程配套服务,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定期回访项目团队,及时掌握项目运行情况,并针对项目发展情况提供政策兑现、创业指导等相关配套服务。
7.奖励原则。入选暨阳“533英才计划”的项目和人才,申报入选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及以上项目的,启动资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四、申报和遴选程序
1. 推荐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暨阳“533英才计划”在线申报系统(http://120.55.45.237:8080/rcshenqing/applicationSystem/index.html),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各镇乡(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及附件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推荐参选。
申报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2. 形式审查。对被推荐参选的人才人选,市人才办牵头组织形式审查,对参选人拥有的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参选人的的身份、年龄、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发现有造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参选人,将追究推荐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任。
3. 统一评审。形式审查通过后,市人才办发出现场参评通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人才人选进行统一评审,确定符合条件入围建议人选。对入围现场参评人员需提交推荐单位经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4. 审批公示。建议人选经暨阳“533英才计划”评审委员会审议,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原则上未落户的创新创业人才自入选名单发文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办妥相关落户手续;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应作出合理说明并申请延期,6个月内仍未落户且未作情况说明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1. 创新类人才需填报《暨阳“533英才计划”创新项目申报书》;创业类人才需填报《暨阳“533英才计划”创业项目申报书》、《暨阳“533英才计划”创业计划书》。
2. 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 申报人附件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习证明;(2)身份证或护照;(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4)任职证明材料(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并完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习证明;(2)身份证或护照;(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4)任职证明材料(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并完整提供相应证明);(5)已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公司章程、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需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申报书、计划书和个人信息表在完成申报信息填写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纸质材料
通过形式审查后参加现场参评的申报人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要求自市人才办发出参加现场参评通知后二周内送达(具体要求随现场参评通知一并告知)。
纸质材料要求使用70克白色A4纸,格式要求为:一是申报书(创业类包括创业计划书)按系统生成后正反双面打印,直接装订。二是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双面打印或复印。三是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单独打印另附。
(三)注意事项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2.请按时报送,逾期不受理。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七、联系方式
诸暨市人才办联系人:章海锋
联系电话:0575-87106268
电子邮箱:653272993@qq.com
诸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