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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5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5-12-04 浏览量: 编辑: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5〕1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

在岗的省直事业编制教职工、诸暨事业编制教职工、校聘合同制人员、院聘合同制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初聘(转聘)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岗位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

(一)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初聘中级(含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馆员、工程师,下同)专业技术职务者。

2.获得硕士学位,2015年6月30日(含)前到本校工作,经过考核合格,初聘初级(含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助理工程师,下同)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学士学位,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到本校工作,经过考核合格,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中,教师系列(含学生思政)本科学历聘助教,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系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作要求。

4.大学专科毕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到本校工作,经过考核合格,初聘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管理岗位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初定助理研究员资格者。

2.获得硕士学位,2015年6月30日(含)前到本校工作,经过考核合格,初定研究实习员资格者。

3.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学士学位,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到本校工作,经过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初定研究实习员资格者。

(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系列的专科毕业生,从事员级(如技术员)工作1至2年,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且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到本校工作,经过考核合格,转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校工作期间,因岗位变动,2014年12月31日(含)到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过考核合格,转聘现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上报材料

1.个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表》(附件1),一份。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表》(附件2),一式两份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附件3),一式两份转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转聘专业技术职务表》(附件4),一式两份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将“上报材料”提交至所在系、部(中心)、部门。

2.申报者所在系、部(中心)、部门在“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附件5,一式两份)栏内填写考核意见,并附在“上报材料”后面。各系、部(中心)、各部门于12月9日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xyzzrs@126.com。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初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名表

2.浙江农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表

3.浙江农林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

4.浙江农林大学转聘专业技术职务表

5.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

附件: 附件1-5.rar


组织人事部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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