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度改革的精神(浙教高科〔2014〕28号、浙教高科〔2014〕84),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交流会。请各学院(部)、部门及时通知近几年欲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参加政策交流会。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与会人员 |
6月16日下午3:00 | 学11-301 (信息工程学院) | 农学、林生、环资、工程、园林、信息、理学院教职工 |
6月18日下午3:00 | 学11-301 (信息工程学院) | 上述以外学院、机关部门 教职工 |
人事处
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