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登记工作
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群众调查材料和党校培训证明等),学院专兼职组织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可参考《浙江农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二○一五版)。入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身份确认后需填写《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见附件1)。
对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的新生党员,须及时认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告知组织人事部,必要时可发函至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说明或补齐相应材料。
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收工作
仔细审核并认真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工作,对于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安排培养联系人,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并填写《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三、接转手续集中办理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收齐,介绍信回执联填写完整后到组织人事部加盖印章,并将盖好章的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地,落实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
四、材料上交相关要求
《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和《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请于10月14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83315926@qq.com),纸质版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6办公室)。联系电话:920002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党组织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
附件2:《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
附件: 附件1-2.rar
组织人事部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