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林业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办人字[2017]72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院遴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承担林业相关学科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的涉林学科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
学院现任领导班子成员、院士、已入选国家教学名师、省部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参加遴选。
学校本次限额推荐2名。
二、遴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林业教育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严谨笃学;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理念新颖,教学方式先进,教学质量良好,教学成果突出;在林业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深受学生好评和同行认可。
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2. 《全国林业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3. 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rm格式)
请学院(部)于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表格见附件)各一份交行政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jyxyzzrs@126.com。系(部、中心)党组织须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表现予以考察把关,由组织人事部交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
联系人:李老师 87760023(9200023)
附件:国家林业局通知及相关材料
组织人事部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20170524附件(全国林业教学名师).rar